2007年5月25日 星期五

二、《陰陽應象大論》曰

二、《陰陽應象大論》曰︰喜怒不節,寒暑過度,生乃不固。故重陰必陽,重陽必陰,故曰︰冬傷于寒,春必病溫。

上節統言司天之病,此下專言人受病之故。
細考宋元以來諸名家,皆不知溫病傷寒之辨。
如龐安常之《卒病論》,朱肱之《活人書》,韓袛和之《微旨》,王氏之《証治》,劉守真之《傷寒醫鑒》、《傷寒直格》,張子和之《傷寒心鏡》等書,非以治傷寒之法治溫病,即將溫暑認作傷寒,而疑麻桂之法不可用,遂別立防風通聖、雙解通聖、九味羌活等湯,甚至于辛溫藥中加苦寒,王安道《溯洄集》中辨之最詳,茲不再辯。
論溫病之最詳者,莫過張景岳、吳又可、喻嘉言三家。時醫所宗者,三家為多,請略陳之︰
按張景岳、喻嘉言皆著講寒字,並未理會本文上有“故曰”二字,上文有“重陰必陽、重陽必陰”二句,張氏立論出方,悉與傷寒混,謂溫病即傷寒,襲前人之舊,全無實得,固無足論。
喻氏立論,雖有分析,中篇亦混入傷寒少陰、厥陰証,出方亦不能外辛溫發表、辛熱溫裡,為害實甚。以苦心力學之士,尚不免智者千慮之失,尚何怪后人之無從取法,隨手殺人哉﹗甚矣學問之難也﹗
吳又可實能識得寒溫二字,所見之証,實無取乎辛溫辛熱甘溫,又不明伏氣為病之理,以為何者為即病之傷寒,何者為不即病待春而發之溫病,遂直斷溫熱之原非風寒所中,不責己之不明,反責經言之謬。
瑭推原三子之偏,各自有說︰張氏混引經文,將論傷寒之文,引証溫熱,以傷寒化熱之后,經亦稱熱病故也,張氏不能分析,遂將溫病認作傷寒。喻氏立論,開口言春溫,當初春之際,所見之病,多有寒証,遂將傷寒認作溫病。吳氏當崇禎凶荒兵火之際,滿眼溫疫,遂直辟經文“冬傷于寒、春必病溫”之文。蓋皆各執己見,不能融會貫通也。
瑭按伏氣為病,如春溫、冬咳、溫瘧,《內經》已明言之矣。亦有不因伏氣,乃司天時令現行之氣,如前列《六元正紀》所云是也。此二者,皆理數之常者也。更有非其時而有其氣,如又可所雲戾氣,間亦有之,乃其變也。惟在司命者善
查其常變而補救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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