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《六元正紀大論》曰︰
辰戌之歲,初之氣,民厲溫病。
卯酉之歲,二之氣,厲大至,民善暴死,終之氣,其病溫。
寅申之歲,初之氣,溫病乃起。
丑未之歲,二之氣,溫厲大行,遠近咸若。
子午之歲,五之氣,其病溫。己亥之歲,終之氣,其病溫厲。
敘氣運,原溫病之始也。每歲之溫,有早暮微盛不等,司天在泉,主氣客氣,相加臨而然也。細考《素問》注自知,茲不多贅。
按吳又可謂溫病非傷寒,溫病多而傷寒少,甚通。謂非其時而有其氣,未免有顧此失彼之誚。蓋時和歲稔,天氣以寧,民氣以和,雖當盛之歲亦微;至于凶荒兵
火之后,雖應微之歲亦盛,理數自然之道,無足怪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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